蘇州市法治政府建設暨推進重大行政決策法治化工作會議召開后,太倉市及時貫徹會議精神,根據上級要求,結合該市實際,提出重點加強以下四個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機制。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依法治市為統籌,抓住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關鍵環節,協調推進法治太倉、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為推動全市高質量發展營造更加優質的法治環境。發揮法治政府建設對法治太倉、法治社會建設的示范帶動作用,積極開展示范點創建活動。
二是完善重大決策規范化運行機制。健全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行政決策、政府合同簽訂中的參與機制,深入推進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化管理、網上運行,加強對區鎮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范化工作的專項督查指導,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民意征詢機制。
三是完善行政監督機制。加強源頭防控,嚴格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制度。嚴格執行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有效避免決策的法律風險。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全面開展“執法主體、行政權力、執法隊伍”三大清理工作,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紀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落實,全面組織“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執法案卷規范化評查、重點執法領域專項監督”三大“光輝行動”。
四是完善矛盾化解機制。強化行政復議糾錯功能,深入推進涉訴案件跟蹤查糾制度,增強政府公信力。探索行政復議“代理制”“陪審制”,建立行政復議案件律師參審制度,推行行政復議審理程序繁簡分流,構建行政復議與法治考核聯動機制。規范行政應訴工作,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