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太倉市市長王建國主持召開第2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會議專題學習《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市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重點就應急準備在應急管理工作的主體地位、第一時間應急響應機制、應急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責任,以及明確的相關制度和具體要求等作了解讀。
王建國指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是應急管理機構組建以來國家出臺的第一部安全生產領域的法規。該條例從企業和政府兩方面進行責任強化,對規范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有著明確的指導意義。
他要求,一要思想再深化。要充分認識《條例》實施的重大意義,深刻吸取近階段各地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切實增強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自覺性。二要制度再健全。要認真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做好應急值班值守,規范應急準備各項工作,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三要宣傳再擴大。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組織《條例》學習,切實做到真懂、會用、嚴格執行。同時要進一步壓緊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營造安全生產強大聲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