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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2020年度行政執法工作報告

來源:太倉市司法局發布時間:2021-01-18 09:14瀏覽量:字體:

2020年,太倉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根據上級工作部署,結合全市實際情況,認真安排部署行政執法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關鍵領域,聚焦主要任務,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舉措及成效

1、積極做好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組織編辦、司法局、人社局、城管局等單位參加鎮(街道)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調研座談會,進一步聽取相關部門對該項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擬定實施方案、組織5個部門4個鎮2個街道55名執法人員參加法律測試,順利通過蘇州預評估。根據預評估意見及我市垃圾分類等實際情況,對實施方案及具體下放事項進行調整,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報蘇州市人民政府審批。目前,我市市級綜合執法平臺已完成測試,涉及的6個鎮(街道)綜合執法局執法場所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市管理和勞動監察市級執法人員137人、編外人員118人已劃轉至鎮(街道),交管所、水利站、動防站已劃轉至鎮(街道)。完成涉及轉隸人員行政執法證件的換證工作。對城管局草擬的全市綜合執法文書模板52件進行合法性審查。開展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專項督查,對各鎮(街道)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活動進行督查指導。完成農業農村局、交運局、水務局13個單位與鎮(街道)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清單合法性審核工作。市政府印發《太倉市鎮(街道)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管理規定》,建立了綜合執法相關配套制度。目前,最終方案已報省司法廳,待省政府批準后實施。

2、優化規范行政執法。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健全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強化“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健全執法聯動協作機制,深化區域合作執法、部門聯動執法、系統協作執法,著力提升行政執法效能。積極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地生效。2020年,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是國務院和江蘇省政府確定的一項重點工作,為全面推進“三項制度”各項任務措施落實落地,太倉市堅持從強化組織保障、強化機制建設、強化培訓督察考核三個方面,通過建立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月報制度,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情況摸底、專題調研、專題培訓,結合行政執法專項監督、鎮域綜合執法改革、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手段,推進我市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的有序開展,全市率先實現到2020年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覆蓋的工作目標。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管理。今年,共組織全市202人參加蘇州市行政執法資格考試,核發行政執法證件179份,完成全市31個單位1502張證行政執法證件的年審注冊,注銷行政執法證件33張。通過組織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專題培訓、新任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旁聽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等方式增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執法能力。

3、深入開展執法監督。2020年,我市3家單位首次入選蘇州市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市政府聘請新一屆10名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有效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力量。組織對衛生健康、交運等重點部門開展專項執法監督,進一步了解和規范行政機關執法行為。組織開展案卷評查活動,邀請市政府法律顧問、市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等共同參與,對10個部門的53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裁決案卷進行評查,嚴格排查執法風險點。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示范點評選活動,經評選,12家行政執法單位獲評太倉市20192020年度行政執法示范點。部署省行政執法監督平臺數據錄入。根據省廳啟用省行政執法監督平臺文件要求,部署全市行政執法機關將本機關基本信息、行政執法人員信息、行政執法證件信息等錄入省監督平臺,目前已錄入行政執法主體信息96條、行政執法人員信息2789條、地方行政執法證件信息1480條。

4、突出服務保障功能。面對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在蘇州市率先對九類易發違法情形提出警示警告,為疫情初期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發揮了較好震懾作用。健全完善防疫制度體系,發揮合法性審查在疫情防控前置作用,確保依法審慎決策。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危害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市場秩序、野生動物保護、公共安全等重點領域執法監督。組織編印《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指引手冊》《新冠肺炎防控相關政策匯編》等,加大為復工復產、受困企業提供公益法律服務。

5、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堅持依法簡政放權,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太倉市優化營商環境創新行動2020》關于“全面提升法治環境,實現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顯著提升”的要求,聚焦公平創新監管,突出便民高效服務,深化《關于加強和改進法治服務保障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健全完善優化營商環境制度方案,完善公平競爭制度,加強政務誠信建設,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規范涉及民營企業的執法行為,樹立寬嚴相濟、包容審慎的執法理念,落實涉企免罰輕罰辦法,對蘇州市紀委、蘇州市司法局制定的涉企“免罰輕罰”清單進行再梳理,梳理出“免罰輕罰”事項404項,涉及2個經濟發達鎮、21個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向有關部門單獨反饋并督促其落實。翻印蘇州涉企“免罰輕罰”清單相關資料并向部門發放,切實予以指導。落實涉企“免罰輕罰”清單季度報告制度及典型案例征集制度,我市全年共對企業免罰減罰130余萬元,其中對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作出不予行政處罰7件,為企業免除罰款金額82.1萬元;對涉企一般違法行為從輕處罰19件,為企業減少罰款金額50余萬元。共向企業發放調查問卷70余份,企業對我市落實涉企“免罰輕罰”清單相關工作滿意度較高。

6、開展涉法事務協調。市政府牽頭協調涉法事務20余件,相關部門通過座談會商、上門走訪等方式,與資源規劃、市場監管、水務等各單位就規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行政執法事項等多方面進行協商。對違法建設查處、長江干流岸線整治、成品油查處、政府采購等疑難復雜事項進行研判,出具意見,為依法行政、依法決策提供依據。處理行政執法投訴事項2件。

二、工作存在不足

一年來,太倉市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與群眾的期盼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行政執法人員法治理論學習不夠,功底不扎實,不能熟練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去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二是執法設備配備標準不高,少數行政執法單位配備的行政執法記錄儀在拍攝清晰度、特殊環境拍攝、電池續航能力、存儲空間等方面無法完全滿足對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的要求;三是重大決定法制審核后備人員不足,部分行政執法部門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數較少,個別單位無一人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法制審核新生力量不足。

三、2021年工作打算

1、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業務交流。組織召開全市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聯席會議,加強行政執法部門與法院行政審判業務的溝通,不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旁聽法院行政訴訟案件庭審。

2、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管理。做好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嚴把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入口關,做好行政執法證件申領、年度注冊、清理、換證工作。做好執法人員培訓、考試工作。

3、加強對重點行政執法領域執法監督力度,對長江流域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等重點領域開展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工作。

4、推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涉企免罰輕罰清單進一步落實、規范

5、推動鎮(街道)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督促相關鄉鎮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文書、行政執法流程,與權限下放部門一起做好執法人員培訓和行政執法行為指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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