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倉高新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科教新城管委會,婁東街道、陸渡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行政程序規定》《太倉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經各地、各部門申報、專題論證,確定了《2021年度太倉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經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決策承辦單位要按照《太倉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細則》的要求,及時擬定決策草案公開聽取意見,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決策法定程序,未按規定履行論證程序的,不得提請市政府集體審議決策。
二、決策承辦單位要結合實際,自本目錄印發之日起10日內,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負責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等程序的具體人員和進度安排,優化程序、并聯推進,在履行決策法定程序的同時,切實提高決策效率。
三、決策承辦單位要按照《太倉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等階段形成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并在決策程序結束后,完成歸檔立卷工作,實行決策全過程檔案管理。同時,要指定專人負責決策信息的網上填報、流轉工作,應當在完成某項論證程序后10日內,將履行該程序所形成的全部材料,及時上傳至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網上運行系統,確保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論證工作節點管理、流程控制、規范運行。
四、市監察、維穩、司法行政機關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廉潔性審查、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的業務指導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五、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范化實施情況納入年度法治建設考核內容。
六、本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工作任務增加、變更等情況,及時予以調整。
附件:2021年度太倉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16日
附件
2021年度太倉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事 項 名 稱 |
承辦單位 |
1 |
編制《太倉市“十四五”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規劃》 |
市發改委 |
2 |
太倉市農田水利建設——洙涇河(十八港~岳鹿路)治理工程 |
市水務局 |
3 |
構建太倉水上特別監管區 |
太倉海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