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經研究決定:
陸建兵同志任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大隊長,免去市公安局金浪派出所所長職務;
馮月清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隊教導員,免去市公安局瀏家港派出所所長職務;
陸文其同志任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隊教導員,免去市公安局陸渡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陳楠同志任市公安局板橋派出所所長,免去市公安局岳王派出所所長職務;
王輝同志任市公安局陸渡派出所教導員,免去市公安局科教新城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郁宏兵同志任市公安局瀏家港派出所所長,免去市公安局金倉湖派出所所長職務;
陸平同志任市公安局金浪派出所所長,免去市公安局板橋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陳志強同志任市公安局璜涇派出所所長,免去市公安局璜涇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徐達同志任市公安局岳王派出所教導員,免去市公安局璜涇派出所所長職務;
夏志強同志任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長,免去市公安局公交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錢保國同志任市公安局公交派出所教導員,免去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長職務;
馬曉東同志任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長,免去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傅鳳奇同志任市公安局看守所教導員,免去市公安局岳王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
抄送: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31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