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經研究決定:
免去俞錦清同志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指揮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顧國清同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
抄送: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2月22日印發
太政人6號(俞錦清、顧國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