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5月21日陸渡街道黨工委會研究決定:
劉佳同志聘任黨政辦公室副主任,免去政法和社會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成曉倩同志聘任黨政辦公室干事;
免去方方同志黨建辦公室主任職務;
周迪同志聘任組織人事辦公室干事,免去黨建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凌瀅同志聘任財務和資產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免去農業農村工作局副局長(主持工作)職務;
陸健同志聘任財務和資產管理辦公室干事,免去農業農村工作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沈麗芳同志城市建設和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馬純同志聘任建設和城市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免去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職務;
陶曠怡同志聘任建設和城市管理辦公室干事,免去城市建設和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陸志英同志聘任社會治理和社會事業辦公室副主任,免去社會事業局副局長(主持工作)職務;
周鋒同志聘任社會治理和社會事業辦公室副主任;
周李寒同志任社會治理和社會事業辦公室干事,免去社會事業局副局長職務;
沈洪斌同志聘任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免去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安監辦主任職務;
朱友方同志任綜合行政執法局干事;
胡菊同志任綜合行政執法局干事;
胡偉標同志聘任綜合行政執法局干事;
楊鋒同志任綜合行政執法局干事;
徐紹桐同志聘任集成指揮中心干事;
免去陳洪源同志政法和社會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張靜涵同志任團工委副書記。
特此通知。
中共太倉市陸渡街道工作委員會
2021年6月22日
抄送:高新區黨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