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00號)第三十六條規定,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經營情況年度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依法公示或者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依法公示年度報告的有關內容。現公示第一批通過年度報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具體名單見附件。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00號)第三十六條規定,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經營情況年度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依法公示或者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依法公示年度報告的有關內容。現公示第一批通過年度報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具體名單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