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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培養高素質教師隊伍——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答記者問

來源:教育局發布時間:2018-04-12 13:44瀏覽量:字體:

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以下簡稱《計劃》),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請您談談實施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的背景

  教師教育是教育事業的工作母機,是提升教育質量的動力源泉。黨的十八大以來,教師教育制度逐步健全,教師教育改革不斷深化,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專業化水平持續提升。但是,面對新方位、新征程、新使命,教師教育還不能完全適應。教師教育體系有所削弱,對師范院校的支持不夠;有的教師素質能力難以適應新時代人才培養需要,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需要提升,專業化水平需要提高,教師培養培訓質量仍不能完全滿足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的需要。亟需振興教師教育,培育未來的教師,培訓現有的教師,全面提高教師素質,培養造就一支適應進行現代化建設、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教師隊伍。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培養高素質教師隊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要加強教師教育體系建設,加大對師范院校的支持力度,找準教師教育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尋求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著力點,不斷提高教師培養培訓質量。”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明確提出實施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年3月,李克強總理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要加強師資隊伍和師德師風建設。出臺《計劃》,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育質量水平的戰略性舉措,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重大決策部署的關鍵一招。

  二、請您介紹一下《計劃》的研制過程

  《計劃》的研制,遵循“深入調研、課題引領、聚焦問題、重點施策”的原則,聚焦提高教師教育質量、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目標,群策群力,凝聚共識,統一思想,前后歷時近2年,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多次研討修改,最終形成定稿。主要經歷了以下過程:

  一是開展系統調研。2016年4月,全面調研了解目前全國教師教育院校、在校師范生的基本情況和教師教育財政投入有關情況,并委托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等對帶有全局性的重點難點問題深入研究。

  二是文件研制起草。2016年5月,成立專門起草小組,擬定《計劃》討論稿,并就其中涉及的政策問題,與相關部委進行溝通協商,形成《計劃》征求意見稿。

  三是廣泛征求意見。2016年8月以來,先后在征求意見座談會、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專題研修班、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推進會、全國教師教育振興暨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會議上,廣泛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師教育院校、有關專家等各方意見。

  四是修改形成定稿。2017年以來,按照黨的十九大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精神,對《計劃》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文件定稿。

  三、請您談談《計劃》的主要內容

  《計劃》以提升教師教育質量為核心,以加強教師教育體系建設為支撐,以教師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動力,力求從源頭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計劃》由指導思想、目標任務、主要措施、組織實施四個部分組成,提出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教師教育振興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十大行動。

  《計劃》提出,經過5年左右努力,辦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師教育院校和師范類專業,教師培養培訓體系基本健全,為我國教師教育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師德教育顯著加強,教師培養培訓的內容方式不斷優化,教師綜合素質、專業化水平和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為發展更高質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提供強有力的師資保障和人才支撐。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計劃》針對當前教師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從師德教育、培養規格層次、教師資源供給、教師教育模式、師范院校作用五個維度,提出五項重點任務,即明確落實師德教育新要求,增強師德教育實效性;提升培養規格層次,夯實國民教育保障基礎;改善教師資源供給,促進教育公平發展;創新教師教育模式,培養未來卓越教師;發揮師范院校主體作用,加強教師教育體系建設。

  為了實現教師教育振興發展的目標任務,《計劃》將主要措施明確為十大行動。十大行動是《計劃》的主體部分,具體包括師德養成教育全面推進行動、教師培養層次提升行動、鄉村教師素質提高行動、師范生生源質量改善行動、“互聯網+教師教育”創新行動、教師教育改革實驗區建設行動、高水平教師教育基地建設行動、教師教育師資隊伍優化行動、教師教育學科專業建設行動和教師教育質量保障體系構建行動。

  四、請您談談《計劃》組織實施的相關要求

  一是明確責任主體。作為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重大舉措,振興教師教育要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為此,《計劃》做出相應的工作分工,其中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教師教育工作的統籌管理和指導,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編制部門要密切配合、主動履職盡責,共同為教師教育振興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環境。成立國家教師教育咨詢專家委員會,為教師教育重大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二是加強經費保障。為彰顯國家對教師教育的重視和扶持,增強院校舉辦師范的動力,《計劃》提出,根據教師教育發展以及財力狀況,適時提高師范生生均撥款標準,體現師范生培養在實踐教學方面的成本支出。為全面落實教師全員培訓制度,《計劃》重申,教師培訓經費要列入財政預算,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加大教師教育財政經費投入力度,提升教師教育保障水平。

  三是開展督導檢查。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為確保各項政策舉措落到實處,《計劃》提出,要建立教師教育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督導機制。國家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的專項督導檢查。同時,建立獎懲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先進典型予以表彰獎勵,對實施不到位、敷衍塞責的,要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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