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彼凡文化藝術咨詢有限公司:
根據你單位的申請,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江蘇省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和管理辦法(修訂)》之規定,經審核驗收,認為太倉市彼凡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符合辦學要求,同意正式設立,并明確以下事項:
一、太倉市彼凡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學校類型為校外培訓機構;辦學層次類型為普通教育培訓;辦學形式為非全日制。
二、同意太倉市彼凡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規劃地址:太倉市城廂鎮上海東路77號2幢101室;同意核發辦學許可證:教民13205857ZX00809號;同意舉辦者:太倉彼凡文化藝術咨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張曦君(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同意機構負責人:張鳳靜(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
三、太倉市彼凡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必須堅持依法辦學,建立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學籍管理等制度,不斷改善教育設施設備,嚴格規范教育教學管理,切實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力爭辦出特色、辦出聲譽。
四、太倉市彼凡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必須依照有關法律、
法規,應及時到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銀行等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應按價格部門的管理要求做明碼標價公示工作,并及時公示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課程計劃、教師信息、廣告備案和監督電話等。
五、太倉市彼凡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招生簡章和廣告應報本局備案。
六、太倉市彼凡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如修改章程應報我局備案;如停辦,應向本局提出書面申請;如變更舉辦者、機構名稱、辦學地點等,應及時提出書面申請,報本局核準;如聯合辦學,應提出書面申請,提供聯合或授權等方面的辦學協議書、委托書、資質等有關材料,并經本局批準。
太倉市教育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