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各科室、教育督導事務中心、教育裝備與勤工儉學管理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促進行政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提高行政執法行為的社會滿意度,助推我市法治營商環境優化,依據《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太倉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結合教育行政執法實際情況,制定2021年太倉市教育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
一、工作內容
(一)檢查各科室和各中心對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時間:6月-12月隨時抽查);
(二)檢查各科室和各中心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推進情況(時間:4月-12月隨時抽查);
(三)檢查承擔行政許可事項的科室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情況(時間:4月-12月隨時抽查);
(四)檢查各科室和各中心《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行政處罰清單》2.0版的實施情況(時間:4月-12月隨時抽查);
(五)檢查各科室和各中心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工作情況(時間:4月-12月);
(六)檢查行政執法文書、行政執法案卷規范化情況(時間: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組織集中一次評查);
(七)檢查監督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備案、清理情況(時間:3月-12月)。
二、有關要求
(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由安全保衛與行政法制科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接受市司法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二)安全保衛與行政法制科要及時匯總、通報檢查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局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科室和中心及時整改。
(三)各科室、各中心要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依法行政,自覺接受行政執法監督。
太倉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