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光臨太倉市政府門戶!| 用戶中心
智能問答|無障礙瀏覽|繁體版|English
當前位置: 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科教文衛 > 教育政策、措施及實施情況

2022年太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解讀

來源:太倉市教育局發布時間:2022-06-16 15:43瀏覽量:字體:

一、入學對象

1.小學

(1)具有太倉常住戶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太倉有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權證或通過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居住用房,商業、辦公、工業用房、車庫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并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含集體戶口)。

(2)戶籍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本市,經審核批準同意在本市入學的適齡兒童。

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年滿6周歲的兒童(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要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各小學不得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確因身體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經學校審核后報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確認。

2.初中

(1)具有太倉常住戶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太倉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學畢業生(含集體戶口)。

(2)戶籍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本市,經審核批準同意在本市入學的小學畢業生。

注:年滿16周歲(200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滿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學校不再接受其初中入學申請。

二、小學、初中報名時間

1.學生信息網上填報時間:小學6月21日~23日,初中6月24日~26日

2.本市戶籍學生現場驗證報名時間:7月4日~5日

3.非太倉籍學生現場驗證報名時間:7月6日~8日

三、小學、初中報名辦法

新生報名采用“網上信息填報、現場驗審確認”的辦法。凡2022年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新生,均需在規定時間內進入“2022年太倉教育新生入學信息采集系統”進行信息填報,具體方法屆時將通過“太倉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學校對網上填報信息進行預審,預審結束后向符合現場驗證條件的家長發送現場驗審確認通知,然后家長在規定時間內到相應的學校現場審核驗證,現場審核驗證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對于采集系統自動帶出的材料如在太住宅房屋所有權證、太倉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家長無需攜帶。

1.本市戶籍學生報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本市戶籍,根據其合法固定住所,在規定時間到所屬施教服務區(城區施教服務區劃分見附件)小學、初中驗證。適齡學生擁有城區常住戶籍是其在城區小學、城區初中入學的前提條件。

(2)小學報名需準備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明(宅基地證等)原件、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等材料。初中報名需準備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明(宅基地證等)原件、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小學畢業證書、小學畢業學生情況登記表、素質發展報告書等材料。現場驗證所需提供具體材料以預審通知為準。

(3)小學驗證通過即發放入學通知書,初中驗證通過后留取小學畢業學生情況登記表(原件)并發放入學通知書。

(4)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學生由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

2.非太倉籍學生報名

非太倉籍學生申請就讀本市公辦小學、初中,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材料信息必須真實、可靠,一經發現虛假信息,則取消其在本區域的入學資格)。主要材料包括: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原籍戶口簿原件(含有子女的身份證號碼)。

(2)在太倉滿6個月或6個月以上的有效居住證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太倉居(租)住證明,包括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明(房卡)原件、住房租賃合同等材料。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連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且繳費至今的太倉社會保險繳費證明或其他合法經營的營業執照與納稅證明(由信息采集系統自動獲取)。

(5)小學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初中提供學籍卡或原學校就讀材料(原為小學畢業證書)、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書(或六年級成績單)。

非太倉籍學生申請入學的具體方法如下: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太倉有住宅房屋所有權證且社保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根據相對就近的原則,可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的施教服務區學校提出入學申請,學校視學位空余情況有序招生,無法進入施教服務區學校就讀的學生,由教育局統籌協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太倉無住宅房屋所有權證,有社保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根據相對就近的原則,可以向各區鎮(街道)學校和城區公辦定點吸納學校提出就讀申請。城區公辦定點吸納學校為:高新區二小及高新區二小辦學點、城廂四小及城廂四小辦學點、南郊小學、陸渡小學及陸渡小學辦學點、高新區中學、良輔中學、陸渡中學、雙鳳中學。各區鎮(街道)學校和城區公辦定點吸納學校在有空余學位的前提下,依據家長提供的證明材料有序安排入學。各校如入學申請數大于學額許可數,學校可以按學生父母一方在太倉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情況有序做好吸納工作。

小學、初中的入學工作十分重要,政策性強,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太倉經濟的發展,各校要高度重視,在教育局和各區鎮(街道)的領導下,把握政策,規范操作,耐心細致,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相關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中,計劃2023年執行。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四、城區施教服務區的劃分

(一)小學:

1.實驗小學:

(1)人民路以東,鄭和路以南,太平路以西,致和塘以北;

(2)太平路以東,鄭和路以南,東城河以西,縣府東路以北。

實驗小學高新區校區:

(1)東倉路以東,朝陽路以南,東亭路以西,濱河路以北;

(2)揚州路以東,上海路以南,萬和路以西,朝陽路以北。

2.經貿小學:

(1)204國道以東,上海路以南,太平路以西,新瀏河以北;

(2)人民路以東,致和塘以南,太平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3.朱棣文小學:

(1)太平路以東,朝陽路以南,東倉路以西,新瀏河以北;

(2)太平路以東,上海路以南,揚州路以西,朝陽路以北;

(3)太平路以東,縣府街以南,東城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4)東城河以東,鄭和路以南,半涇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4.高新區二小:

原新區二小施教服務區,不包含:四通路以東,洛陽東路(東接無錫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5.高新區三小:

(1)半涇河以東,鄭和路以南,東亭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2)萬和路以東,上海路以南,常勝路以西,朝陽路以北;

(3)東亭路以東,朝陽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濱河路以北;

(4)東倉路以東,濱河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新瀏河以北。

6.鎮洋小學:

(1)半涇河以東,新城北河以南,東亭路以西,鄭和路以北;

(2)東亭路以東,新城北河(東接天津路)以南,常勝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3)常勝路以東,鳳蓮路以南,四通路以西,朝陽路以北;

(4)四通路以東,洛陽東路(東接無錫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朝陽路以北。

7.高新區四小:

(1)鹽鐵塘以東,蘇昆太高速路以南(含蘇昆太北面原明星村常住居民),新城北河以北,婁江路以西;

(2)204國道以東,北京西路以南,鹽鐵塘以西,蘇州路(339省道)以北。

8.陸渡小學:原陸渡小學施教服務區

9.城廂一小:204國道以東,鄭和路以南,人民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10.弇山小學:

(1)204國道以東,蘇州路(339省道)以南,鹽鐵塘以西,鄭和路以北;

(2)鹽鐵塘以東,新城北河以南,半涇河以西,鄭和路以北。

11.城廂四小:204國道以西,新瀏河以北。

12.金倉湖小學:原新毛小學施教服務區。

13.科教新城南郊小學:

(1)204國道以東,良輔路以北,鹽鐵塘以西,新瀏河以南;

(2)204國道以西,新瀏河以南。

14.科教新城實驗小學:204國道以東,良輔路以南;鹽鐵塘以東,新瀏河以南。

(二)初中:

1.市二中:

人民路(延伸段)以西,新瀏河以北(含屬城廂鎮的新毛拆遷戶)。

2.市一中:

(1)人民路以東,天津路(新城北河)以南,東城河(向北延伸段)以西,朝陽路以北;

(2)人民路以東,朝陽路以南,東倉路以西,新瀏河以北。

3.實驗中學:

(1)東城河(向北延伸段)以東,天津路以南,婁江路以西,朝陽路以北;

(2)東倉路以東,朝陽路以南,婁江路以西,新瀏河以北。

4.高新區中學:

(1)原板橋中學施教服務區;

(2)婁江路以東,新瀏河以北;

(3)天津路(新城北河)以北,屬新區的社區、村(含安置在新區的婁東、新毛、岳王拆遷戶)。

5.陸渡中學:原陸渡中學施教服務區

6.良輔中學:原南郊中學施教服務區

五、城區施教服務區認定細則

適齡學生擁有城區常住戶籍是其在城區學校入學的前提條件,適齡學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確定其在何施教服務區入學的依據。具體認定細則如下:

1.適齡學生的常住戶口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服務區依法入學。

2.學生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其監護人在施教服務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憑相關證明在該施教服務區依法入學:①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含武警);②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③父母雙方戶口都不在太倉市范圍內;④孤兒。

3.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則上應與戶籍一致,并且以相對穩定、具備長期生活條件的一處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服務區的依據(核心家庭人均面積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多子女家庭,其成員數的認定按三口之家計算。

4.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產權合法固定住所可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其他形式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則上不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的依據。

5.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學生及父母戶口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長期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即三代同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可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學校核實情況,由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6.對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不分學段,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7.因地塊改造等喬遷新居的,人已遷新居,戶籍尚未遷移的,施教服務區確定以新居住地為依據;因舊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遷,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確定其施教服務區應以新安置的住房為依據。

太教〔2022〕13號關于印發《2022年太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的通知

相關文件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打印此頁關閉窗口
彩88-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