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高新區科技局,科教新城經發局,沙溪鎮社會事業局,各鎮科技人才科(辦),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導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太倉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培育管理辦法(試行)》(太政辦〔2020〕3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太倉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培育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太科字〔2020〕30號,以下簡稱《細則》)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20年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應具備下列條件:
綜合類孵化器
1.運營管理機構在太倉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
2.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2/3以上。
3.孵化器設有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并有不少于1個的資金投資案例。
4.孵化器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至少2名且在太倉繳納社保,至少擁有2名創業導師(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
5.孵化器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3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占比不低于20%。
6.孵化器在孵企業不少于10家,每家企業需至少有2人在太倉繳納社保。
專業類孵化器
1.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可提供細分產業的精準孵化服務。
2.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
3.符合綜合孵化器標準,其中在孵企業可不少于5家,孵化資金不低于100萬元。
(二)在孵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并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劃型的相關規定。
2、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集成電路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三)畢業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1、經國家備案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2、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500萬元。
3、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1000萬元。
4、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二、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按《細則》第三條規定的準備紙質申報材料,并按封面、推薦函、承諾書、申報書及其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2、已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不在本次市級孵化器申報范圍。
三、其他事項
1、各申報單位要切實強化法人主體責任,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主體責任,嚴禁弄虛作假。
2、各區鎮科技部門要切實強化審核責任,對申報材料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3、申報截止時間為11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技術與產業發展科 電話:53523295
各區鎮科技部門聯系電話:
港 區 53187827 高新區 53595115
城廂鎮 53571491 沙溪鎮 53220302
瀏河鎮 53612698 浮橋鎮 53700651
璜涇鎮 53817293 雙鳳鎮 5343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