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主體:太倉市城市管理局
項目依據:1、《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的決定》(建設部令第104號)第十七條;
2、《蘇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
權力事項編碼:JS058500CG-XK-0005
辦件類型:承諾件
承諾時限:6個工作日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查勘—核算—審批
所需資料:
1、書面申請
2、規劃許可證或批復
3、有關圖紙
收費標準:按工程預算定額(行政事業性收費)
收費依據:蘇財綜〔2003〕141號,蘇財綜字〔2003〕128號、蘇價費字〔2003〕122號,蘇建計〔2006〕135號
聯系電話:53595081
投訴電話:53890560
申請表格下載:
辦理時間:周一┉周五,上午:8:45---11:40,下午:13:3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