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進“放管服”改革,落實“3550”工作要求,更好地發揮太倉市不動產集成服務平臺的作用,強化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意識,提升房地產中介的服務效能,打擊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現象,促進房地產經紀市場的有序健康發展,經太倉市政管辦、住建、國土、市監、物價、稅務六個部門共同研究討論,聯合制定的《太倉市房地產經紀信用聯合評定辦法(試行)》《太倉市房地產經紀信用聯合監管辦法(試行)》于8月份正式出臺。
太倉市登記在冊的房產中介機構有270多家,從業人員近千人,每年過戶的二手房有1萬2千多套。整個行業從業機構及人員眾多,從業人員能力參差不齊,服務質量無法得到很好保證。為解決該問題,自2017年底,太倉市政管辦等六部門即開始了“兩個辦法”的擬定,到2018年8月份定稿,期間經歷了4次大的修改和討論。“兩個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機構及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的行為,更好地發揮太倉市不動產集成服務平臺的運用功能,提升中介的服務能力,極大的方便廣大市民進行房地產交易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