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光臨太倉市政府門戶!| 用戶中心
智能問答|無障礙瀏覽|繁體版|English

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幾個名詞解釋

來源:發布時間:2016-06-24 17:21瀏覽量:字體:

1、燃點在空氣充足的條件下可燃物質的蒸汽與空氣混合物與火焰接觸而能使燃燒持續5秒鐘以上的最低溫度也叫著火點。它代表物質燃燒的難易程度燃點高不易燃燒。控制可燃氣體的溫度在燃點以下是預防火災的重要措施。

2、自燃點可燃物質在沒有外界火源直接作用下在空氣或氧氣中因受熱或自身發熱熱量積蓄使溫度上升所發生的燃燒現象稱為自燃。可燃物質不需火源的直接作用就能發生自行燃燒的最低溫度稱為自燃點。自燃點越低危險性越大。

3、閃燃易燃、可燃氣體表面揮發的蒸氣與空氣形成的混合氣體與火焰接觸時發生的瞬間燃燒稱為閃燃。

4、閃點液體發生閃燃的最低溫度稱為閃點。閃點越低著火的危險性越大

5、爆炸極限可燃氣體、蒸氣與空氣的混合物遇到火源后并不是所有的濃度都能發生爆炸是具有一定的濃度范圍。爆炸下限可燃氣體、蒸氣與空氣的混合物遇到火源能發生爆炸的最低濃度是爆炸下限最高濃度為爆炸上限。

6、隔離儲存危險化學品在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的距離非禁忌物料中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儲存方式。

7、隔開儲存危險化學品在同一建筑物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隔墻將禁忌物料分開的儲存方式。

8、分離儲存危險化學品在不同的建筑物或遠離所有的外部區域內的儲存方式

相關文件

打印此頁關閉窗口
彩88-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