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應急管理專家的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撐作用,切實提高全市應急管理水平,根據《太倉市應急管理專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結合我市應急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決定組建全市應急管理專家庫,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應急管理專家庫成員,請各有關部門、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專業機構等單位按照要求,積極開展專家推薦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綜合類、化工類、工貿類、防災減災類、消防類、應急救援類、宣傳培訓類、科技信息類八大組應急管理專家(詳見《管理辦法》)。
二、選聘方式
太倉市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應急局”)是專家選聘的主管單位,承擔專家庫建設有關具體工作。選聘程序分為“申報、初審、審核、聘用公示”四步法。
(一)申報。申報人員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填寫《太倉市應急管理專家申報表》(附件1),申報所在單位或有關單位簽署推薦意見和蓋章,按照相關渠道報送太倉市應急管理局,有關科室聯系方式見《太倉市應急局相關科室聯系方式》(附件2)。
(二)初審。相關科室組織對專家填報的材料真實性、符合性進行審核,審核后提出候選專家名單,形成《候選專家推薦匯總表》(附件3),同時推薦本組別內的專家組組長候選人選,報送至市應急局應急指揮科。
(三)審核。市應急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候選專家名單過會研究,確定擬聘任專家名單。
(四)聘用公示。將擬聘任專家名單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7個工作日。擬聘任的專家組成員經公示后無異議的,頒發專家聘書。
三、有關要求
(一)申請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太倉市應急管理專家申請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及電子版;
2、學歷證書、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發表論文及專著等的掃描件或復印件及電子版;
3、兩張近期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及電子版。
(二)申請截止日期:2021年6月18日
郵寄地址:太倉市應急管理局縣府東街99號6號樓B座15層XX科室
(三)每位申請人僅能選擇一類專家申請入庫。
太倉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