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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太倉市長期護理保險居家服務機構遴選的通知

來源:太倉市醫療保障局發布時間:2021-09-09 14:10瀏覽量:字體: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太倉市長期護理保險居家護理工作,根據《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蘇府〔2017〕77號)、《市政府印發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第二階段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府〔2020〕10號)、《市政府關于印發太倉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基本政策和待遇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太政規〔2020〕2號)、《蘇州市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試行)》(蘇人保醫〔2017〕21號)、《關于明確蘇州市長期護理保險居家護理服務機構和服務人員條件的通知(試行)》(蘇人保醫〔2018〕19號)、《關于明確蘇州市長期護理保險居家護理服務項目內容的通知(試行)》(蘇醫保待醫〔2020〕40號)、《關于開展蘇州市區2021年度居家護理機構申請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協議管理工作的通知》(蘇醫基〔2021〕61號)規定,現就太倉市2021年度居家護理機構申請納入長期護理保險服務機構工作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請時間

2021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請條件

居家護理機構申請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協議管理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注冊登記在太倉市,能夠從事長期護理保險居家護理服務且已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備案)的養老機構,或在太倉市已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工商登記的能夠提供居家生活護理服務的其他服務機構。上述機構須在受理期結束日期2021年1015日前,取得相關證照并正式運營至少3個月。

(二)證照經營范圍或業務范圍須有居家養老、照護服務內容,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護理服務人員應符合行業規范,應當是受聘于居家護理服務機構的執業醫生、護士,以及參加養老護理員、醫療護理員、健康照護等執業培訓合格的人員。人員數量應與機構自身服務能力和服務供給水平相匹配。聘用的護理服務人員20人(含)以上(其中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工作3年以上的執業護士須2人及以上,其余居家護理服務人員應與居家護理服務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人員配備、服務設施配置和計算機網絡建設等符合規定要求。

(四)居家上門服務工作制度健全:包括服務范圍、服務質量、護理要求、值班制度、收費處理等。

(五)符合法律法規和省級及以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三、不予受理情形

居家護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點申請:

(一)不符合《蘇州市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試行)》(蘇人保醫〔2017〕21號)、《關于明確蘇州市長期護理保險居家護理服務機構和服務人員條件的通知(試行)》(蘇人保醫〔2018〕19號)有關規定的;

(二)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的;

(三)未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責任的;

(四)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定點,自發現之日起未滿3年的;

(五)因違法違規被解除長護協議未滿3年或已滿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處罰法律責任的;

(六)因嚴重違反長護協議約定而被解除協議未滿1年或已滿1年但未完全履行違約責任的;

(七)法定代表人、主要(企業)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曾因嚴重違法違規導致原定點護理機構被解除長護協議,未滿5年的;

(八)法定代表人、主要(企業)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四、受理地點

受理部門

地址

咨詢電話

太倉市長期護理保險經辦管理辦公室

太倉市柳州路3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長護辦公室

53580771


五、申請流程

符合申請條件的居家護理機構自愿向太倉市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商保機構”)提出申請:

(一)材料受理

居家護理機構需向商保機構遞交《太倉市長期護理保險服務機構申請表(居家護理機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及填表說明中所列的其他相關書面材料。申請材料內容不齊的,商保機構應一次性告知機構補充,逾期不補充的視為撤回申請。

申請機構提出申請并且材料齊全且符合申請條件的,予以受理;否則不予受理,商保機構應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材料審核

商保機構通過資料審查、查詢信息系統等形式,對居家護理機構的申報材料和信息進行審核,對居家護理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的信用狀況等進行評估。

(三)評估評審

對已受理的居家護理機構,商保機構應在申請受理期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實地評估和集中評審。評估評審結合居家護理機構的財務狀況、人員配備、服務能力等開展競爭性遴選,具體評分標準詳見《居家護理機構申請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協議管理的評分標準》(附件2,以下簡稱《評分標準》)。商保機構根據評估評審結果確定擬新增長護險定點護理機構名單(評分低于60分的不予納入),并報太倉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備案確認。

(四)社會公示

醫保部門將擬新增的定點機構名單在太倉市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以及中國太倉政府網(在<http://www.dbaishtiaq.com/>首頁“政府信息公開”→點擊“重點政務信息”→點擊“科教文衛”,“醫療衛生、人口政策、措施及實施情況”中查看)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有異議且查實不符合長護險定點條件的,不予納入長護險定點。

(五)協議簽約

公示無異議后,商保機構與定點護理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并由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向社會公布定點護理機構名單。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申請納入長護定點的居家護理機構,以申請時間為準,須保持有關資質的穩定性。凡上述“申請流程”五個環節中任一環節,與申請遞交時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視作該機構自動放棄本次長護定點申請。

(二)居家護理機構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如實填報相關執(營)業信息與申報資料,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諾,不得弄虛作假。如發現機構虛構、篡改材料等不誠信行為的,視作自動放棄本次長護定點申請。 

(三)居家護理機構申請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定點協議管理工作的過程和結果公開,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12-80607170(太倉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附件1:太倉市長期護理保險服務機構申請表(居家護理機構)

附件2:居家護理機構申請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協議管理的評分標準

太倉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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