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要求,按照《關于開展太倉市醫藥機構申請納入醫療保障定點協議管理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現對太倉明嘉口腔診所等7家擬新增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的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2日。
如對上述公示單位有相關情況需要反映的,請于公示期內與太倉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醫療保險管理科聯系(地址:太倉市柳州路38號社保大樓313室,電話:0512-80607170)。反映情況及問題必須實事求是。來信以郵戳日期為準。
太倉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