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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蘇州市太倉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政策解讀

來源:太倉市人民政府發布時間:2020-07-27 15:48瀏覽量:字體:

為健全太倉市輻射事故應對工作機制,提升輻射應急響應能力,科學有序高效應對輻射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輻射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核技術利用發展,制定本預案。

一、制定緣由

隨著社會的進步發展,核技術在各個領域都得到了廣泛的應用,目前我市涉及Ⅱ、Ⅳ、Ⅴ類放射源應用單位16家,Ⅱ、Ⅲ類射線裝置應用單位87家。近幾年來,江蘇省內發生過Ⅱ類放射源丟失,Ⅳ、Ⅴ類放射源混入鋼廠熔煉爐,探傷作業誤照射等輻射安全事故,產生了一定的不良影響。

二、制定起草過程

2018年,我市委托蘇州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制定《蘇州市太倉輻射事故應急預案》。2018年10月形成了《蘇州市太倉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2018年11月2日,太倉市環保局邀請蘇州市環保局、蘇州大學、蘇州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相關專家召開了專家評審會,并通過郵件方式征求了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衛健委等部門的意見,根據評審會專家意見及相關部門反饋情況對預案進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6月因《江蘇省輻射事故應急預案》、《蘇州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修編及有關部門職能調整,再次對該預案進行修改,并最終定稿。

三、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江蘇省輻射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輻射事故應急預案》、《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蘇州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范及相關預案,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四、制定主要內容

《蘇州市太倉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分為總則、輻射事故分級、應急組織及職責、應急響應機制、應急保障、應急響應能力維持、附則7項內容,體現了以下特點: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對輻射安全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加強輻射安全知識宣傳,增強人民群眾應對輻射安全事故的意識。

(二)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響應,落實責任。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應急響應、預案啟動,落實輻射突發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三)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各部門在明確自身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提高應急反應速度和處置能力,對輻射安全事故做出快速、有序、高效的聯動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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