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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太倉市瀏河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政策解讀

來源:太倉生態環境局發布時間:2020-08-18 15:46瀏覽量:字體:

2020年7月23日,太倉市人民政府印發了《太倉市瀏河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修訂背景

隨著應急管理體制的完善、機構改革的推進及水利工程的健全,以及《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試行)》的發布,2011年編制的《太倉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安全事件預警和應急預案》已不能適應我市水旱災害應急處置的要求。本次預案修訂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吸取近年來我市重大水旱災害應急處置的實踐經驗,對接市級相關預案的要求,對現有預案進行重新修訂。

二、修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試行)》、《江蘇省防洪條例》、《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蘇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預案,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本預案。

三、修訂的主要內容

預案共設置總則、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應急響應、后期工作、應急保障、附則和附件附圖附表等7個章節。現將主要修訂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一)組織體系。按照機構改革方案,明確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和現場應急工作組構成及其職責,新增政府應急辦、衛計委、住建局和廣電總臺,刪去監察局、發改委、經信委和商務局。

(二)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工作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預警、信息報告與通報、事態研判、應急監測、污染源排查與處置、應急處置、物資調集及應急設施啟用、輿情監測與信息發布、響應終止等工作內容。

(三)預警信息。為提高效率、簡化程序,將預警等級簡化為橙色和紅色兩級預警。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對事件信息進行跟蹤收集和研判,并根據達到的預警級別條件發布相應的預警。預警信息發布后,可根據事態發展、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再次發布。預警發布的對象,主要針對組織實施預警行動和應急處置行動的部門和單位。。

(四)預警行動。發布橙色預警時,立即采取預警行動;發布紅色預警時,現場應急指揮部主要成員到達現場,組織開展應急響應工作。

(五)響應終止。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建議,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批準,可終止應急響應,宣傳部及時通過電視、網絡、短信等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響應終止信息。

1、進入水源保護區陸域范圍的污染物已成功圍堵,且清運至水源保護區外,未向水域擴散時。

2、進入水源保護區水域范圍的污染團已成功攔截或導流至水源保護區外,沒有向取水口擴散的風險,且水質監測結果穩定達標。

3、水質監測結果尚未穩定達標,但根據應急專家組建議可恢復正常取水時。

(六)附件。編制了水源地理位置圖、風險源分布圖、應急物資儲備場所、應急工程設施分布圖、高風險區域分布圖,提升預案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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