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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長江太倉段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解讀

來源:太倉市人民政府發布時間:2021-12-01 10:18瀏覽量:字體:

為科學、迅速、有效地處置長江太倉段船舶污染事故,保護水域生態環境,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批示精神,市水上搜救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對《長江太倉段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一、修訂背景

本次《預案》修訂主要基于三個背景:一是機構改革后部分水上搜救中心成員單位的職責發生了變化,需要盡快按照機構改革職能調整的要求予以完善。二是原預案已經生效近10年,與我市實際需求不符,且上級文件對事故統計劃分、應急響應、后期處置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三是按照《市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做好預案編制工作的通知》(太安辦〔2021〕109號)要求開展《預案》修訂。

二、預案總體框架

本次《預案》修訂對原章節結構和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優化,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組織管理;第三章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響應;第四章后期處置;第五章應急保障;第六章監督管理;第七章附則。此外還有附件。

三、主要修訂內容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原則、適用范圍、編制依據、事故等級、響應等級共6節內容。內容要點:一是根據上位法律法規要求,豐富編制原則和編制依據;二是增加事故等級劃分的要求,并于響應等級相對應;三是綜合考慮長江太倉段實際情況,明確《預案》的適用范圍。

(二)組織管理。包括組織機構及其主要職責、成員單位及職責共2節內容。內容要點:一是明確了市水上搜救中心、成員單位在船舶污染事故應急工作中的職責定位,細化了組織指揮體系中運行管理機構和咨詢機構的職責;二是對領導機構、現場指揮部、專業組、應急專家小組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和細化,并明確了各專業組的牽頭部門。

(三)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響應。包括事故報告、事故初步判斷、先期處置、分級響應、預案啟動、基本處置、信息發布、應急響應的結束、應急反應后評估共9節內容。內容要點:一是將后期處置、后勤保障從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響應中獨立出來單獨成段,更加明確地指導應急處置;二是根據事故等級明確了信息發布的要求。

(四)后期處置。包括善后處置、事故調查與評估、索賠工作、恢復與重建共4節內容。內容要點:一是明確各有關單位在善后處置工作中的職責;二是明確了索賠工作的程序;三是規定了編寫評估報告的要求。 

(五)應急保障。包括隊伍保障、物資保障、資金保障、醫療保障、技術保障、后勤保障、電力通信保障、人員防護共8節內容。內容要點:一是新增了大量應急保障的要求,以滿足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需求;二是將保障要求明確到各部門,便于應急工作的具體開展;三是明確了應急處置行動的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前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的要求。

(六)監督管理。包括培訓與演練、責任與獎懲共2節內容。一是明確了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演習應結合水上搜救演習,不定期組織開展的要求;二是明確了對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的要求。

(七)附則。包括預案管理、預案修訂、實施時間共3節內容。內容要點:明確《預案》日常管理和修訂的責任單位和程序。

(八)附件。包括長江太倉段水上污染應急設備的統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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