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2019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2020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52號)。2020年1月,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0〕1號)。2020年9月,蘇州市政府辦公室出臺《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蘇府辦〔2020〕233號)。2021年9月,蘇州市政府辦公室出臺《關于促進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蘇府辦〔2021〕182號)。
出臺我市《實施細則》文件,主要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人口長期發展戰略,增強嬰幼兒家庭照護、養育子女能力,堅持政府主導和政策引導相結合,建立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為廣大嬰幼兒家庭提供普惠托育服務,緩解廣大家庭的生育、養育、教育困難,促進人口、經濟和社會長期可持續發展。
二、文件起草情況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我市組織開展了全市托育服務機構現狀和需求調查,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太倉市關于促進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在形成征求意見稿后,我們通過書面征求方式,全面廣泛征求各區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建議,經征求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經市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下發。
三、文件的結構和內容
《實施細則》共分八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以普惠為導向的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城鄉的托育服務體系。每千常住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每年新增不少于3個社區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務。
第二部分是布局規劃。健全托育服務設施布局規劃,加強居住區配套托育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在2025年前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按每千人口不少于8個托位的配套標準予以補充完善。強化托育服務設施用地保障和存量資源利用。
第三部分是備案管理。市衛健委按照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等四部門印發的《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進行備案。幼兒園開設托班的,由市教育局進行業務主管。托育機構違反托育服務相關標準和規范的,由市衛健委依據相關規定依法查處。
第四部分是多元供給。優先支持社區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優先支持幼兒園開設托班。優先支持產業園區、機關企事業等單位,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推進“醫育結合”托育服務模式。
第五部分是資金扶持。社會辦托育機構備案運營后,不高于普惠托育服務價格收托適齡嬰幼兒的,給予建設資金補助,按每個托位不低于1萬元予以一次性建設資金補助。給予普惠托位運營補助。根據實際收托數,按托大班、混齡班不低于300元/人/月。對確定為省級、蘇州市級、太倉市級示范性托育機構的,分別給予15萬元/家、10萬元/家、5萬元/家一次性獎勵。同類別獎勵按照就高原則,不重復發放。建設補助資金、運營補助資金和獎勵資金按市鎮兩級財政各50%承擔。
第六部分是人才培養。建立托育從業人員職前職后一體化培養培訓體系。培育市級托育服務人才培訓基地。
第七部分是監督管理。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市、鎮(區、街道)、村(社區)三級聯動綜合監管機制,健全完善監管管理體系。
第八部分是附則。本細則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實施細則》附件明確了部門職責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