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太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解讀
一、入學對象
1.小學
(1)具有太倉常住戶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太倉有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權證或通過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居住用房,商業、辦公、工業用房、車庫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并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含集體戶口)。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太倉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
(3)依據《太倉市義務教育階段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試行)》,達到積分準入要求的新市民子女。
(4)按照相關規定,經批準同意在太倉市入學的其他適齡兒童。
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年滿6周歲的兒童(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要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各小學不得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確因身體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經學校審核后報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確認。緩學期為一學年,緩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學申請。特殊需要兒童入學年齡可適當放寬。
2.初中
(1)具有太倉常住戶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太倉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實際居住的小學畢業生(含集體戶口)。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太倉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實際居住的小學畢業生。
(3)依據《太倉市義務教育階段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試行)》,達到積分準入要求的新市民子女。
(4)按照相關規定,經批準同意在太倉市入學的其他小學畢業生。
注:年滿16周歲(200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滿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學校不再接受其初中入學申請。
二、小學、初中報名時間
1.學生信息網上填報時間:小學6月4日~6日,初中6月6日~8日(備注:此階段網上填報對象為入學對象中的(1)(2))
2.本市戶籍學生現場驗證報名時間:6月13日
3.非太倉籍學生現場驗證報名時間:6月14日
三、小學、初中報名辦法
新生報名采用“網上信息填報、現場驗審確認”的辦法。具有太倉常住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含集體戶口)、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太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在規定時間內進入“2023年太倉教育新生入學信息采集系統”進行信息填報,具體方法屆時將通過“太倉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學校對網上填報信息進行預審,預審結束后向需要現場驗證條件的家長發送現場驗審確認通知,然后家長在規定時間內到相應的學校現場審核驗證,現場審核驗證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對于采集系統自動帶出的材料如在太住宅房屋所有權證、太倉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家長無需攜帶。
1.本市戶籍學生報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本市戶籍,根據其合法固定住所,在規定時間到所屬施教服務區(城區施教服務區劃分見附件)小學、初中驗證。適齡學生擁有城區常住戶籍是其在城區小學、城區初中入學的前提條件。
(2)小學報名需準備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明(宅基地證等)、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初中報名需準備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明(宅基地證等)、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現場驗證所需提供具體材料以預審通知為準。
(3)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學生由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
2.非本市戶籍學生報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太倉有住宅房屋所有權證,根據相對就近的原則,可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的施教服務區學校提出入學申請,學校視學位空余情況有序招生,無法進入施教服務區學校就讀的學生,由教育局統籌協調。
(2)申請就讀本市公辦小學、初中,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材料信息必須真實、可靠,一經發現虛假信息,則取消其在本區域的入學資格)。小學報名需要提供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籍戶口簿(含有子女的身份證號碼);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明(宅基地證等);③小學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初中報名需提供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籍戶口簿(含有子女的身份證號碼);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明(宅基地證等);③學籍卡。
3.在我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新市民子女要求在我市就讀公辦學校的,須參加積分管理申請入學。參加積分管理的新市民,通過積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學名單的(包括統籌調劑的),通過太e辦、太融e、各積分窗口申請領取入學準入卡,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名。具體要求和時間安排根據《太倉市義務教育階段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小學、初中的入學工作十分重要,政策性強,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太倉經濟的發展,各校要高度重視,在教育局和各區鎮(街道)的領導下,把握政策,規范操作,耐心細致,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2023年太倉市城區義務段學校入學工作有關規定
一、城區施教服務區的劃分
(一)小學:
1.實驗小學:
(1)人民路以東,鄭和路以南,太平路以西,致和塘以北;
(2)太平路以東,鄭和路以南,東城河以西,縣府東路以北。
實驗小學高新區校區:
(1)東倉路以東,朝陽路以南,東亭路以西,濱河路以北;
(2)揚州路以東,上海路以南,萬和路以西,朝陽路以北。
2.經貿小學:
(1)204國道以東,上海路以南,太平路以西,新瀏河以北;
(2)人民路以東,致和塘以南,太平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3.朱棣文小學:
(1)太平路以東,朝陽路以南,東倉路以西,新瀏河以北;
(2)太平路以東,上海路以南,揚州路以西,朝陽路以北;
(3)太平路以東,縣府街以南,東城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4)東城河以東,鄭和路以南,半涇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4.高新區二小:
原新區二小施教服務區,不包含:四通路以東,洛陽東路(東接無錫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5.高新區三小:
(1)半涇河以東,鄭和路以南,東亭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2)萬和路以東,上海路以南,常勝路以西,朝陽路以北;
(3)東亭路以東,朝陽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濱河路以北;
(4)東倉路以東,濱河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新瀏河以北。
6.鎮洋小學:
(1)半涇河以東,新城北河以南,東亭路以西,鄭和路以北;
(2)東亭路以東,新城北河(東接天津路)以南,常勝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3)常勝路以東,鳳蓮路以南,四通路以西,朝陽路以北;
(4)四通路以東,洛陽東路(東接無錫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朝陽路以北。
7.高新區四小:
(1)鹽鐵塘以東,蘇昆太高速路以南(含蘇昆太北面原明星村常住居民),新城北河以北,婁江路以西;
(2)204國道以東,北京西路以南,鹽鐵塘以西,蘇州路(339省道)以北。
8.陸渡小學:原陸渡小學施教服務區
9.城廂一小:204國道以東,鄭和路以南,人民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10.弇山小學:
(1)204國道以東,蘇州路(339省道)以南,鹽鐵塘以西,鄭和路以北;
(2)鹽鐵塘以東,新城北河以南,半涇河以西,鄭和路以北。
11.城廂四小:204國道以西,新瀏河以北。
12.金倉湖小學:原新毛小學施教服務區。
13.科教新城南郊小學:
(1)204國道以東,良輔路以北,鹽鐵塘以西,新瀏河以南;
(2)204國道以西,新瀏河以南。
14.科教新城實驗小學:204國道以東,良輔路以南;鹽鐵塘以東,新瀏河以南。
(二)初中:
1.市二中:
人民路(延伸段)以西,新瀏河以北(含屬城廂鎮的新毛拆遷戶)。
2.市一中:
(1)人民路以東,天津路(新城北河)以南,東城河(向北延伸段)以西,朝陽路以北;
(2)人民路以東,朝陽路以南,東倉路以西,新瀏河以北。
3.實驗中學:
(1)東城河(向北延伸段)以東,天津路以南,婁江路以西,朝陽路以北;
(2)東倉路以東,朝陽路以南,婁江路以西,新瀏河以北。
4.高新區中學:
(1)婁江路以東,新瀏河以北;
(2)天津路(新城北河)以北,屬高新區婁東街道區域。
5.板橋中學:學區同高新區中學
6.陸渡中學:江南路以南,新瀏河以北(包括向東島),西起十八港以東,東至陸渡街道管轄區內的村舍。
7.良輔中學:原南郊中學施教服務區。
二、城區施教服務區認定細則
適齡學生擁有城區常住戶籍是其在城區學校入學的前提條件,適齡學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確定其在何施教服務區入學的依據。具體認定細則如下:
1.適齡學生的常住戶口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服務區依法入學。
2.學生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其監護人在施教服務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憑相關證明在該施教服務區依法入學:①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含武警);②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③父母雙方戶口都不在太倉市范圍內;④孤兒。
3.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則上應與戶籍一致,并且以相對穩定、具備長期生活條件的一處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服務區的依據(核心家庭人均面積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多子女家庭,其成員數的認定按三口之家計算。
4.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產權合法固定住所可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其他形式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則上不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的依據。
5.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學生及父母戶口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長期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即三代同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可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學校核實情況,由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6.對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不分學段,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7.因地塊改造等喬遷新居的,人已遷新居,戶籍尚未遷移的,施教服務區確定以新居住地為依據;因舊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遷,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確定其施教服務區應以新安置的住房為依據。
2023年太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學校(公辦) 咨詢電話 聯系人 市一中 53523795、53534375 馮老師、朱老師 實驗中學 53565065 江老師、徐老師 沙實中 53221200 高老師、孫老師 高新區中學 53443536 周老師 陸渡中學、板橋中學 53459969 王老師、金老師 市二中 53107253、53107282 丁老師、陸老師 良輔中學 56560602 屠老師 雙鳳中學 53439049-802 柏老師、張老師 沙一中 53227209 唐老師 浮橋中學 53705709 謝老師、顧老師 金浪中學 53787386 吳老師、金老師 瀏家港中學 53835172、53835283 楊老師、陳老師 明德初中、明德二中 53602722 浦老師、石老師 榮文中學 53816502 張老師 岳王學校 53371012(小學) 徐老師 53371002(中學) 陳老師 實驗小學 53533622 吳老師 實小高新區校區 33008805 朱老師 經貿小學 53532773、53532719 沈老師、王老師 朱棣文小學 53579992 楊老師 高新區二小 53986062 姜老師、陳老師 高新區三小 53359115、53359575 滕老師、方老師 鎮洋小學 53507567、53507556 單老師、李老師 高新區四小 53835026、53835037 沈老師、陸老師 陸渡小學 33060779 王老師 陸渡小學辦學點 (三港小學) 33060779 王老師 城廂一小 53102852 王老師 弇山小學 33002403、33002401 顧老師、崔老師 城廂四小 53102596 范老師 城廂四小辦學點 (卉賢小學) 53102596 范老師 金倉湖小學 53421043 王老師 南郊小學 53401062 金老師 科教新城實小 53839905 閆老師 雙鳳小學 53439580-602 徐老師 新湖小學 53410226、53416312 黃老師、張老師 新湖小學辦學點 (耀華小學) 53410226、53416312 黃老師、張老師 沙溪一小 53220153、53955695 劉老師、楊老師 沙溪二小 53213568、53218525 沈老師、楊老師 沙溪三小 53214270、53230029-802 徐老師 沙溪三小辦學點 (洪涇小學) 53214270、53230029-802 徐老師 直塘小學 53250367 郁老師 歸莊小學 53293808 李老師 榮文小學 53833572 黃老師、潘老師 王秀小學 53855039 仲老師 鹿河小學 53820003-802 陸老師 港城小學 33061202 李老師 港城二小 53701930 聞老師 時思小學 53844101 陳老師 九曲小學 53788941 沈老師 九曲小學(老閘校區) 53264337 閔老師 港區一小 53356192 俞老師 牌樓小學 53683280 湯老師 明德小學 53604390 滕老師 明德二小 53604390 滕老師 新塘小學 53621511 周老師 特殊教育學校 53378103 蔣老師 學校(民辦) 咨詢電話 聯系人 太倉市西浦附屬實驗學校 18068402021、56561018 蔡老師 華頓外國語學校 33062220、33062221 劉老師
1.義務段入學工作咨詢電話:53837273、53531123、53531152、53531151
2.中招、高招咨詢電話:53839607、53522647
3.市新市民事務中心(關于積分)咨詢電話:53572116、3305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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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23年太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的通知 202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