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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4576/2022-00182
公安、安全、司法;政府辦公室文件; 通知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22-10-11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
太政辦〔2022〕138號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時間:2022-10-14 16:42訪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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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倉高新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科教新城管委會,婁東街道、陸渡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市深化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工作推進會精神,持續提升“331”長效治理能力水平,推動落實區鎮兩級機制辦建設工作,根據蘇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意見》(蘇府辦〔2022〕19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論述,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全面向好,牢固樹立“零事故”理念和目標追求,聚焦重點難點問題,科學處理查隱患與抓整改、治已病與防未病、立當下與促長遠的關系,全面提升“331”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守牢安全底線,全力推動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向好。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政統領與多元協同相結合。堅持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建立完善全層級貫通的組織體系,形成黨政發動、專班推動、條塊聯動、群眾互動強大合力,走出符合太倉實際的基層消防安全治理之路。

(二)堅持以人為本與依法治理相結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理念,以守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加快推進基層消防安全治理標準化、制度化、法治化,有力實現基層消防安全長效常治。

(三)堅持傳統手段與改革創新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融合行政、經濟、法律等傳統手段,創新數據賦能、智能應用、網格治理等新抓手,加快適應形勢任務新變化,不斷為“331”治理注入新動力、實現新增長。

三、主要舉措

(一)聚焦重點領域

1.明確治理范圍。堅持什么問題突出就攻堅解決什么問題,將治理重點繼續聚焦出租房(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小餐飲場所和電動自行車等四個領域,集中資源力量一體推進依法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

2.完善標準規范。針對性完善任務清單、履職清單、追責清單“三張清單”,提優升級系列安全整治標準,進一步解決好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等問題,做到防住明火、控住暗火、兜牢底線。

(二)加強組織領導

3.強化高位統籌。市級層面成立市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地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實體化運行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機制辦主任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擔任,常務副主任由市公安局負責同志(市新市民事務中心主任)擔任,日常負責人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隊負責人擔任。

4.調優運行體系。市機制辦統籌負責定標準、給政策、強保障、嚴督導、抓考核等職能任務。根據蘇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意見》要求,撤并調整原有“331”機制辦常駐部門,現常駐部門為市公安局(含新市民事務中心)、資規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務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消防救援大隊等9個部門。市機制辦內設7個工作組,分別為綜合協調組、出租房(群租房)工作組、“三合一”工作組、小餐飲工作組、電動自行車工作組和2個督查組。其中,綜合協調組、出租房(群租房)組和2個督查組由市公安局派員牽頭負責;“三合一”組、小餐飲組、電動自行車組分別由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市消防救援大隊派員牽頭負責;其他常駐部門分別派員參加相關工作組。市機制辦調優后常駐人員共20人,其中市公安局7人(含新市民事務中心)、市應急局2人、市住建局(燃氣辦)2人、市消防救援大隊3人,市城管局2人,其他常駐部門各1人。

各鎮(街道、開發區)均成立本地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領導小組,實行黨政一把手“雙組長”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鎮(街道、開發區)分管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運行工作。鎮(街道、開發區)參照市級模式,設置綜合組和若干整治業務組,人員按照“選調+聘用”或引入第三方力量,全職進駐,也可與安監辦、消安辦合署辦公,原則上鎮(街道、開發區)機制辦常駐人員應配備10人以上。駐辦人員考核考評、工作績效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鎮區、街道“331”機制辦負責。

(三)壓實安全責任

5.完善責任體系。堅持“屬地主責、條塊聯動、齊抓共管”原則,“331”機制辦更好發揮協調推動作用,牽頭完善會議、通報、督查、約談、報告、考核等系列制度,構建“政府、部門、單位、公民”四位一體的責任體系。

6.落實屬地責任。高標準建強用好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331”機制辦,以鎮(街道、開發區)為基本責任單元、村(社區)為最小治理單位落實落細治理要求。

7.落實部門責任。嚴格執行“三管三必須”要求,按照“職責法定”原則,切實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執法優勢、技術優勢,履行好主管職能。

8.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制度規范,督促單位主管、場所業主“當好第一責任人”,強化管理措施和宣傳教育,提升全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升級治理方式

9.強化科技賦能。大力應用“331”治理機制大平臺,全量匯聚基層消防業務數據,集成形勢分析、質態監測、指令傳遞等多維功能;強化“331”智能場景開發應用,積極推廣物防技防設施,提升風險自動識別和預警預防能力;全面推進“331”分級分類管理,精準評估監管對象安全等級,差異化開展監督檢查和安全管控,將更多精力和資源投向高風險對象。

10.規范執法查處。深入研究出租房屋、電動自行車、電力、燃氣等法律條例適應場景,強化日常監管與行政執法、刑事司法高效對接,形成高質量執法范本,強化法律震懾效應。

11.提標示范創建。高標推進老舊小區、商業街區、村(社區)三項示范創建活動,一體抓好既有示范點“回頭看”和新增示范點“打磨精塑”,完善評審制度,嚴格驗收標準,推動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打造全市“331”治理示范集群。

12.做實共治格局。充分發揮“331”治理積累的民意基礎優勢,深化火災隱患網格化社會治理,完善受理舉報、快速處置、辦結反饋閉環鏈條,調動市民群眾參與火災隱患治理的積極性。探索自主申報、自主檢查、自主整改的現實場景,倒逼企業和業主落實主體責任。

(五)夯實配套保障

13.完善輪崗制度。9個市級常駐部門挑選精兵強將全脫產進駐市機制辦,內設工作組負責人須選派在職干部,各單位抽調人員原則上每1年輪換1次,必要時經市機制辦和派駐單位負責人批準可視情延長。

14.規范內部考評。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機制辦建立完善內部考評制度,嚴格常駐人員借調期間的考核評估,考評結果作為常駐人員在原單位職務職級晉升、優秀公務員評選、個人評優等重要依據。

15.加大經費保障。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財政將“331”治理機制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基礎建設、人才培養、平臺開發、宣傳教育等支撐力度,做到足額保障、規范管理、科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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