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各樁基檢測機構: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規程》(DGJ32/J21-2009)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太倉市建設工程樁基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促進建設工程樁基檢測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度樁基檢測機構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記對象
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樁基(地基)工程檢測活動的檢測機構。
二、登記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三、登記要求
1.各樁基檢測機構應及時向我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提交《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登記申請表》及相關登記材料(詳見附件1、2),所提供的申報資料須真實有效,并裝訂成冊。聯系電話:0512-53511881。
2.申報的樁基檢測機構辦公及設備等條件將進行現場查驗,審核情況予以發文公示。
3.各檢測機構在通過樁基檢測年度登記后,必須建立端口與“基樁遠程監管系統(太倉區域)”對接,并實時上傳檢測數據。未通過監管系統出具的樁基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的依據。
4.對于存在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或者鑒定結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檢測機構,我局將依法從重從嚴處理。
附件:1.樁基檢測機構2021年度登記需提交的資料
2.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登記申請表
太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