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84576/2023-00156
其他;政府文件; 通告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23-12-26
有效
太政規〔2023〕6號
太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的通告
時間:2023-12-26 15:36 訪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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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有效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提升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規定,結合《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行管理的通告》,太倉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管理措施。
一、本通告所稱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的定義
“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是指排放標準為國Ⅲ標準和低于國Ⅲ標準以柴油作為動力的貨車、牽引車和貨車型專項作業車。
二、調整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區域
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區域:東至石頭塘、南至上海界、西至204國道(不含)、北至339省道(不含)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三、限制通行規定
全天禁止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在上述限制通行區域通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在限制通行區域設置交通標志和自動識別系統,駕駛人應當按照交通標志通行,違反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違反禁令標志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31日。市政府此前發布的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禁限行文件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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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讀:《關于調整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的通告》政策解讀 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