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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關于印發《太倉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來源:政府辦公室發布時間:2020-03-31 16:06瀏覽量:字體:

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倉高新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科教新城管委會,婁東街道、陸渡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健雄學院:

《太倉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試行)》已經市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太倉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蘇州市科技創新工作部署,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強高新技術企業源頭培育,形成以高新技術企業為主體的創新型企業集群,全面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為“兩地兩城”建設提供有力科技支撐,按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蘇政發〔2019〕41號)、《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科技廳關于修訂印發<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蘇財規〔2019〕9號)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緊扣蘇州市委、市政府各項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蘇州開放再出發大會精神,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完善創新生態系統,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推動技術、資本、人才、政策等創新要素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助力其加快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成為高質量發展的生力軍。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企業主體。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激發企業創新的主觀能動性,推動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快成果轉化,完善財務管理,創新管理機制,推動企業向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質企業。

(二)堅持市鎮聯動。通過市級、區鎮聯動,優化政策環境,完善服務體系,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與區鎮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市發改、科技、工信、財政、稅務等多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對潛力企業開展針對性培訓和支持。

(三)堅持社會協同。以科技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平臺為抓手,依托市“雙創”綜合服務平臺,整合技術、財稅、法律、知識產權等中介機構專業力量,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全流程服務體系,支撐全市企業高新化的提升需求。

三、主要目標

深入貫徹蘇州市“開放再出發,思想再解放”的要求,通過政策引導和重點服務,形成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推動全市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到2022年,力爭全市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突破1000家,涌現出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高成長創新型企業。

四、培育措施

(一)壯大高企培育群體。建立健全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省民營科技企業、人才企業、高新技術產業列統企業等為重點的高企培育工作體系。對申報企業給予高企申報獎勵、省庫培育獎勵、高企認定獎勵、研發獎勵等扶持措施,引導新科技企業加快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支持有效高新技術企業持續保持資質。(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統計局、各區鎮)

(二)健全創新支撐機制。遵循企業成長規律,加強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構建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的孵化鏈條。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功能,圍繞細分產業領域設立各類資金,形成基金+園區+產業的運作模式,加快引育孵化一批科技企業,增加高新技術企業源頭供給。引導培育企業加強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的建設,推動企業加快成長為瞪羚計劃、專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長創新型企業等。(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務局、金融監管局、招商局、各區鎮)

(三)完善培育指導機制。加大對培育企業走訪力度,提升企業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質量控制等方面意識,加大投入。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降低企業創新成本。鼓勵培育企業與國內外頂尖科研院所開展技術交流合作。鼓勵大院大所面向培育企業開展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培訓等服務。指導做好培育企業需求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工作,推動創新人才向高新技術企業集聚。(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科技局、生態環境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各區鎮)

(四)提升創新服務水平。圍繞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推動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堅持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為培育企業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服務環境。加快太倉“雙創”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壯大技術經紀人等專業技術轉移隊伍,對培育企業開展精準化、高端化服務。優化科研項目全流程工作,減少不必要的申報材料和實施周期內的檢查,釋放企業創新活力。優先保障高新技術企業用地,支持各園區對入駐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房租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行政審批局、稅務局、各區鎮)

(五)引導服務機構做優做強。對在本市市域范圍內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代理、財務專項審計、科技咨詢等服務的專業機構,以“客觀、公正、適用”為原則,按“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引導機構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能力。對在市科技局辦理備案手續的,按照上年度服務成效實施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各區鎮)

五、扶持政策

(一)高企申報獎勵。對市培育庫內企業,完成省高企培育庫申報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給予5萬元獎勵。

(二)入省庫培育獎勵。對市培育庫內企業,經申報認定進入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給予10萬元獎勵。

(三)高企認定獎勵。對市培育庫內企業,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30萬元獎勵;再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15萬元獎勵。

(四)研發獎勵。對當年未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其當年企業研發投入情況給予5%比例獎勵,最高20萬元。

(五)引進獎勵。從本市以外地區整體遷移至我市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符合《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更名與辦理整體遷移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蘇高企協〔2019〕6號)相關規定),給予每家30萬元獎勵;由機構引進的,每引進1家獎勵5萬元。

(六)服務機構獎勵。對在市科技局辦理備案手續,上年度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且認定率在蘇州大市平均水平以上的服務機構,服務10家(含)-20家,按照認定高企數給予每家1萬元獎勵;服務20家(含)-30家,按照認定高企數給予每家1.5萬元獎勵;服務30家(含)以上,按照認定高企數給予每家2萬元獎勵。

上述扶持政策我市原有文件已規定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統籌指導和協調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問題解決和重要工作推動。各有關單位和各區鎮共同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市科技局作為高新技術企業業務指導部門,履行培育工作牽頭抓總職責。

(二)加大政策扶持。建立太倉市高新技術企業專項獎勵資金,用于兌現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入庫、認定獎勵,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技術創新,加快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

(三)強化考核評優。定期通報高企培育情況,形成市鎮合力、上下聯動、共同推進的高企培育工作機制。各區鎮應強化主體意識,出臺高企培育配套政策,全力培育壯大本區域高新技術企業集群。對在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中成績突出,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的區鎮或個人,予以通報表揚。

(四)優化發展環境。強化輿論宣傳和引導,加大對重大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產業化、創新創業人才和創新型企業的宣傳,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營造有利于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濃厚氛圍。

抄送:市委各部委辦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監委、市法院、檢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團體。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30日印發



太政發〔2020〕19號市政府關于印發《太倉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太政發〔2020〕19號市政府關于印發《太倉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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