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保護、傳承和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開展了第四批太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及部分非遺項目保護單位的申報認定工作。經專家評審,擬認定曹孝玲等14人為第四批太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和新增沙溪鎮文體站等2家單位為太倉市非遺項目保護單位,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天。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都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單位意見須蓋公章,個人意見須署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聯系電話。
意見與建議受理單位:太倉市文化館民族民間文化保護辦公室
聯系人:何濟麟
聯系電話:53599824
太倉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