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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太倉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試行)》政策解讀

來源:政府辦公室發布時間:2020-03-31 16:15瀏覽量:字體:

一、制訂緣由

2019年,省、蘇州市對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作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標,在新的要求下,為完成我市2020年高企凈增200家、2022年有效高企破千家的目標,對2018年底發布的《太倉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實施意見》(太政發〔2018〕62號)進行了調整,制訂了《太倉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試行)》(下稱《實施意見》)。

二、制訂起草過程

在起草《實施意見》時,參照省、蘇州市文件精神,結合太倉實際,形成《太倉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試行)》(征求意見稿),會同相關部門、區鎮、企業代表討論,形成送審稿,經市政府同意,最終形成了本次《實施意見》。

三、制訂依據

制訂過程中,主要結合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蘇政發〔2019〕41號)、省財政廳 科技廳發布了《關于修訂印發<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蘇財規〔2019〕9號)、《中共蘇州市委 蘇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開放再出發的若干政策意見》(蘇委發〔2020〕1號)等文件精神和內容。

四、制訂原則

從實際出發,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加快完善創新生態系統,推動技術、資本、人才、政策等創新要素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以堅持企業主體、堅持市鎮聯動、堅持社會協同為基本原則,助力我市企業加快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成為高質量發展的生力軍。

五、制訂的培育措施

一是壯大高企培育群體。建立健全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省民營科技企業、人才企業、高新技術產業列統企業等為重點的高企培育工作體系。

二是健全創新支撐機制。加強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構建完善孵化鏈條。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功能,加快引育孵化一批科技企業,增加高新技術企業源頭供給。

三是完善培育指導機制。加大對培育企業走訪力度,提升企業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質量控制等方面意識,加大投入。落實相關政策,降低企業創新成本。鼓勵企業與大院大所開展技術交流合作,推動創新人才向高新技術企業集聚。

四是提升創新服務水平。圍繞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推動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堅持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五是引導服務機構做優做強。對在太倉市域范圍內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服務的服務機構,以“客觀、公正、適用”為原則,按“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引導機構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能力。

六、制訂的扶持政策

一是研發費獎勵,對有效高企未享受15%所得稅優惠的,按照企業上一年度的研發費加計扣除額,給予5%最高20萬元的研發獎勵。

二是申報、省入庫和認定高企獎勵,對申報省入庫、重新申報高企的企業給予3萬元申報獎勵。為進一步提高企業申報高企積極性,對申報省庫及高企的企業,擬提高申報獎勵至5萬元;對進入省高企培育庫的企業直接獎勵10萬元;對首次認定為高企的企業獎勵30萬元,對再次認定為高企的企業獎勵15萬元。

三是高企引進獎勵,對整體遷移至我市的有效高企每家獎勵30萬元,由機構引進的,每引進1家獎勵機構5萬元。

四是服務機構獎勵,對服務企業多且高企認定通過率高于蘇州平均水平的服務機構實施獎勵,服務超過10家、20家、30家,按高企認定家數分別給予服務機構家數*1萬元、家數*1.5萬元、家數*2萬元的獎勵。

上述扶持政策我市原有文件已規定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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