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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太倉市金融服務顧問工作機制》解讀

來源:金融局發布時間:2020-03-09 16:11瀏覽量:字體:

一、制訂緣由

為全面貫徹中央、省、市關于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各項要求,根據《關于印發蘇州市金融服務顧問工作機制的通知》(蘇府辦〔2020〕29號)、《太倉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發展金融政策實施細則》(太政發〔2020〕6號)等文件精神,推動金融服務顧問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太倉市金融服務顧問工作機制》(以下簡稱《工作機制》)。

二、制訂起草過程

我局在起草《工作機制》的時候,參照《關于印發蘇州市金融服務顧問工作機制的通知》(蘇府辦〔2020〕29號),結合本市實際,第一時間形成了《太倉市金融服務顧問工作機制》(討論稿),會同相關部門組織了內部討論,形成征求意見稿,經市政府同意,最終形成了本次《工作機制》(報批稿)。

三、制訂依據

制訂過程中,主要依據《關于印發蘇州市金融服務顧問工作機制的通知》(蘇府辦〔2020〕29號)、《太倉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發展金融政策實施細則》(太政發〔2020〕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內容。

四、制訂原則

堅持客戶思維、突出用戶導向,引導全市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服務顧問走訪行動,完善“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綜合金融服務體系,切實提升企業金融服務的獲得感、滿意度。

五、制訂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市鎮兩級聯動的組織領導機制。

市級層面成立市金融服務顧問工作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太倉市支行、蘇州銀保監分局太倉監管組等部門和區鎮為成員。工作組負責落實上級有關要求,統籌推進全市金融服務顧問工作。

(二)建立常態化的定期走訪工作管理機制。

全市每年度開展6批次集中走訪行動,市金融服務顧問工作領導小組于每年初下發全年走訪任務,指導轄內金融機構制定走訪工作計劃,協調各區鎮資源,切實做好企業的實地走訪工作。

(三)建立多渠道的中小微企業名單推送機制。

市委組織部、發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務局、文體廣旅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及各區鎮工作站向市金融服務顧問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金融監管局)報送各部門、各區鎮重點支持的各類企業名單,結合蘇州市征信大數據和金融機構風控篩選功能,綜合形成全市現場走訪企業庫。

(四)建立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宣傳報道機制。

將金融服務顧問現場走訪作為全市金融服務發展的重要工作舉措,對工作機制、工作內容進行廣覆蓋的宣傳解讀,對參與走訪的金融機構、金融服務顧問及被走訪企業進行持續、深入、多角度的跟蹤報道,全方位展現全市金融系統落實“四大兩提一進”要求,發揮“輸血供氧”作用,助力高質量發展的責任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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