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經濟,作為一種高端經濟形態,不僅能夠集聚資本、技術、人才等高端要素,也是城市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推手。為加快推進我市總部經濟集聚發展,搶抓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建設等多重戰略機遇,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提升產業能級與城市能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出臺《關于推進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文件共六章,22條內容。
第一章為總則。闡述了我市發展總部經濟的目標、思路,明確了總部企業基本概念以及市發展總部經濟協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第二章為認定條件。分為綜合型總部、功能性機構、投資性公司、直接認定及一事一議五種認定方式。
(一)綜合型總部
綜合型總部要求在本市內外有3家或3家以上分支機構或授權管理企業(其中在本市外有2家或2家以上),并從營業收入及納稅總額兩個方面按照行業分別設置了認定標準。
現代農業總部要求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在我市納稅總額(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下同)200萬元以上;制造業總部要求上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納稅總額3000萬元以上;建筑業總部要求上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納稅總額2000萬元以上;商貿物流總部要求上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納稅總額1500萬元以上;金融總部要求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金融企業,注冊資本5億元以上,信貸規模達200億元以上;其他服務業總部要求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納稅總額500萬元以上。
(二)功能性機構
功能性機構要求與本機構隸屬于同一母公司(集團)、并由本機構提供專屬管理或服務的本市外關聯企業、機構實體不少于2家,并滿足上年度納稅總額達到500萬元。
(三)投資性公司
投資性公司要求注冊資本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實收資本(首次出資額)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在太倉市外投資實體或基金不少于2家,并滿足上年度納稅總額達到500萬元。
(四)直接認定
在本市內外有3家或3家以上分支機構或授權管理企業(其中在本市外有2家或2家以上),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企業可申請直接認定為總部企業。
1.商務部或省商務廳認定或備案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或功能性機構;
2.境內外上市公司(IPO);
3.國家和中央部門管理的大企業(集團),即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企業,在本市設立的總部或區域性總部;
4.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企業在本市設立的總部或區域性總部;
5.獲得認定的獨角獸企業。
(五)一事一議
對特定的總部類型、新型業態企業,或者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但實際履行總部職能(實行統一核算、作為納稅主體)的分公司或機構,屬于本市重點發展產業、對地方經濟貢獻較大的,在認定條件上可以“一事一議”,并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給予各類政策支持和服務。
第三章為支持措施。總部企業支持措施包括落戶獎勵、能級提升獎勵及總部企業用地支持三個方面。
(一)落戶獎勵
對在我市新注冊、新引進的企業,按實收資本的2%給予落戶獎勵。對在我市新增實收資本的企業,按新增實收資本(以2017年1月1日至認定總部時數據為準)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6000萬元。
(二)能級提升獎勵
1.實收資本獎勵。對已認定的總部企業,在注冊資本全部到位的基礎上,自2020年1月1日起企業每次新增實收資本超3000萬元,按其新增實收資本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6000萬元。
2.地方經濟貢獻獎勵。企業自認定總部當年起,按該企業比上年度對地方經濟貢獻新增量為計算依據,給予50%的獎勵,年獎勵金額最高5000萬元。
(三)總部企業用地支持
對于上年度納稅總額不低于1億元且在我市無自有辦公用房的總部企業,按照《蘇州市專項服務產業項目建設用地出讓實施意見》(蘇府〔2011〕217號)予以重點支持。
第四章為認定程序。明確總部企業認定按照報送材料、初審、復審、公示、授牌等程序進行。
第五章為監督管理。明確了總部企業年度復核等監督管理內容。
第六章為附則。明確了《政策意見》適用期限、獎勵資金分級承擔等事項,界定了營業收入、納稅總額等概念。